合意視角下城市社區民事糾紛解決機制構建
王珂珂,程建華
安徽建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安徽建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摘要:
城市社區糾紛類型的多元化以及糾紛主體關系距離的變化決定了糾紛當事人對社區糾紛解決程序的需求也是多元的,這種不同的選擇由各自的利益驅使和價值選擇所決定。然而,當前的城市社區解紛機制未能充分尊重當事人的程序合意,如仍然禁止當事人合意擴大仲裁范圍,當事人的訴權行使仍受到審判權嚴格限制等。過多的強制和無可選擇偏離了社區糾紛的本質屬性,使糾紛的解決程序欠缺一定的公正性和正當性。因此,在構建當前我國城市社區民事糾紛解決機制的過程中,應當以合意為基礎,以公力救濟作為最終解決糾紛的保障,充分發揮社會救濟的功能和作用,并認可私力救濟的法律效力,構建多種解紛程序有效協調運行的多元化的社區糾紛解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