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部(部門):
根據(jù)教育部社科司《關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輔導員研究)通知》的有關要求,現(xiàn)組織我校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輔導員研究)申報工作,有關事宜具體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特別是在全國教育大會、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不斷加強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質量,推動高校加快構建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切實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申報內容
1、本專項任務項目申報可根據(jù)課題指南(附件1)的重點研究方向申報,也可在符合課題指南前提下,結合實際認真凝練、自擬題目,并在課題名稱后用括號注明所依托重點研究方向的序號。研究課題名稱應表述規(guī)范、準確、簡潔。
2、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高校輔導員研究專項課題原則上每項資助2萬元,研究周期為2年。
3、申請人應在研究期限內,根據(jù)實際需求準確測算總經(jīng)費預算,合理分配年度經(jīng)費預算。經(jīng)費預算合理性作為評審的重要內容,不切實際的經(jīng)費預算將影響專家評審結果。經(jīng)費下達后,將會對該年度經(jīng)費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執(zhí)行不力的高校將削減下一年度預算。
三、申報條件
1、本專項任務項目限高校專職輔導員申報(指在院系一線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包括院系黨總支副書記、學工組長、團總支書記等)。
2、申請人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人限報1項,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簽字,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三年內因各種原因被終止者,五年內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近期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4)2021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
(5)連續(xù)兩年(指2019、2020年度)申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暫停2021年度申報資格;
(6)申請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其他類別項目者。
四、申報辦法
1、本次項目采取網(wǎng)上申報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頁(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申報系統(tǒng)(以下簡稱申報系統(tǒng))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wǎng)絡平臺,網(wǎng)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tǒng)為準。
2、自2021年1月29日開始受理項目網(wǎng)上申報。申請人可登錄申報系統(tǒng)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tǒng)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的填表要求填寫(填寫《申請評審書》“申請者本人近三年來主要研究成果”欄時,請同時填寫個人工作實績),無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
3、項目經(jīng)費按照《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6〕317號)(附件2),實行嚴格規(guī)范的預決算管理。
五、其他要求
1、申請人應認真閱研《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附件3),提高申報質量。
2、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xiàn)申請人姓名、所在學校等有關信息,否則按作廢處理。
3、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查實,取消三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
六、報送材料要求
1、請各學部(部門)審核本部門申報材料后于2021年3月17日前將審核后的《申請評審書》電子版發(fā)送到郵箱bcukyc@bcu.edu.cn,切勿反復發(fā)送,逾期不予以受理。
2、科研與社會服務處組織專家對材料進行審核,并完成申報工作。
3、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劉玲玲 ,聯(lián)系方式:62322704(辦公)
科研與社會服務處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