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部(部門):
為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和基礎研究的重要論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于近日啟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現將2021年度項目申請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請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數學天元基金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等。
2. 2021年自然科學基金委全面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人只需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材料。
二、申請書撰寫方式
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
三、申請人事項
1.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各類型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沒有信息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科研與社會服務處申請開戶。
2. 申請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及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申請人匯總編制。請注意:2021年,在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繼續試點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的基礎上,將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包括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納入“包干制”試點范圍,申請人在申請上述兩個類型項目時無需編制項目預算。
3.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申請人應將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4. 申請人及參與者均應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
5. 申請人應確保提供的電子郵箱暢通有效,以便項目評審工作結束后能夠及時接收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或者不予資助通知,以及專家評審意見的相關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2021年申請代碼進行全面調整,不再設置三級申請代碼,部分項目申請要求有較大變化。請申請人認真閱讀《指南》,《指南》擬于2021年1月中旬發行,并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nsfc.gov.cn/)公布。
2. 為給統一審核、修改、蓋章以及材料報送等工作留出時間,請申請人于2021年3月12日16:00之前在國家自然基金申報系統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 科研與社會服務處咨詢電話
聯系人:劉玲玲
聯系方式:62322704(辦公)
科研與社會服務處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