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流程適用范圍:進京、離京人員
二、異地轉入養老保險基金
1、外地進京并曾在當地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待辦理戶口進京手續后,向校人事處提交個人養老保險轉入申請,并領取北京市養老保險《異地轉入保險接收函》
2、本人持《接收函》前往轉出地辦理相關手續。異地保險匯出后向校人事處提交《異地轉移保險證明》(一式二份)、異地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單及各年繳費明細(繳費記錄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離京人員轉出養老保險基金
1、離京并需在當地參加養老保險人員辦理離職手續后,向校人事提交個人養老保險轉出申請,并領取《北京市養老保險基金異地轉出確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持確認表前往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填寫相關信息并蓋章確認
3、本人持北京市養老保險基金異地轉出確認表(一式二份)及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證明到海淀區社保大廈一層(8至31)號窗口辦理之后到社保中心二層(17)號窗口轉出基金。
四、受理時間:每月13日-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