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材料與模型實驗室管理,保障教學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非實驗課學生不得進入實驗室。
二、加強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盜、防觸電、防傷害、防計算機病毒。
三、學生進行實驗前必須和實驗室簽定實驗安全協議,方可進入該實驗室。
四、進入實驗室應嚴格遵守實驗課堂紀律和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注意保持安靜,不得高聲談笑與打鬧,不準吸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紙屑雜物。
五、實驗時要嚴格遵守各項儀器設備操作規程,切實注意實驗設備使用安全和人身安全,不準動用與實驗項目無關的其它儀器設備。學生每次使用儀器設備必須經教師或實驗員允許,并在教師或實驗員在場指導監控情況下使用。發現任何異常現象,如設備儀器故障、計算機病毒現象等,應立即停止操作,報告負責教師或實驗員及時處理。學生不按以上規定操作,從而造成實驗設備損壞事故或人身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六、實驗課期間,指導教師或實驗員必須全程在場指導,做到學生在教師在。如果因教師或實驗員擅離工作崗位且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指導教師或實驗員承擔相應責任。
七、指導教師或實驗員應對不遵守操作規程,又不聽從勸告或制止者,停止其實驗,對違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須追究其責任。
八、實驗教學活動結束時,學生應立即將儀器設備復原,把實驗設備、工具等整理歸還,將實驗場地清理干凈。負責教師或實驗員應及時檢查儀器設備,并進行室內安全檢查,離開實驗室時,要斷開電源、關好門窗。每天下班前,實驗管理員必須對實驗室進行例行安全檢查。
九、保持實驗室室內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內嚴禁放置私人物品。
十、發生事故時,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不許隱瞞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持好事故現場。
城市建設學部